《谷梁传》
襄公 三十年
三十年,春,王正月,楚子使薳罢来聘。
夏,四月,蔡世子般弒其君固。
其不日,子夺父政,是谓夷之。
五月,甲午,宋灾,宋伯姬卒。
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,见以灾卒也。其见以灾卒奈何?伯姬之舍失火,左右曰: 夫人少辟火乎? 伯姬曰: 妇人之义,傅母不在,宵不下堂。 左右又曰: 夫人少辟火乎? 伯姬曰: 妇人之义,保母不在,宵不下堂。 遂逮于火而死。妇人以贞为行者也,伯姬之妇道尽矣。详其事,贤伯姬也。
天王杀其弟佞夫。
传曰,诸侯且不首恶,况于天子乎?君无忍亲之义。天子、诸侯所亲者,唯长子、母弟耳。天王杀其弟佞夫,甚之也。
王子瑕奔晋。
秋,七月,叔弓如宋葬共姬。
外夫人不书葬,此其言葬何也?吾女也,卒灾,故隐而葬之也。
郑良宵出奔许,自许入于郑,郑人杀良霄。
不言大夫,恶之也。
冬,十月,葬蔡景公。
不日卒而月葬,不葬者也。卒而葬之,不忍使父失民于子也。
晋人、齐人、宋人、卫人、郑人、曹人、莒人、邾人、滕人、薛人、杞人、小邾人会于澶渊,宋灾故。
会不言其所为,其曰宋灾故何也?不言灾故,则无以见其善也。其曰人何也?救灾以众。何救焉?更宋之所丧财也。澶渊之会,中国不侵伐夷狄,夷狄不入中国,无侵伐八年,善之也。晋赵武、楚屈建之功也。